南宁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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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活动
学院派员参加高等学校《建筑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宣贯会
2019-07-04  来源:   浏览:

7月4日,高等学校《建筑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宣贯会在位于广州市的华南理工大学召开。此次宣贯会由全国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指导委员会建筑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办,华南理工大学承办,参会单位包括华南片区的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四省份开设有建筑学类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共32所。

此次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建筑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版)宣讲、部分学校本科办学介绍交流以及与会各校本科专业建设情况交流共三个部分。

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建筑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版)宣讲部分,由中国建筑学会副秘书长兼教育评估办公室主任、沈阳建筑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院长张伶伶对建筑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发展、不同标准之间的异同点进行了解读。此次讲解的规范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建筑学专业的内容、《高等学校建筑学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以及《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文件》。

在部分学校本科办学介绍交流部分,华南片区建筑学专业办学较好的高校,包括华南理工大学、华侨大学、深圳大学、厦门大学共四所高校就各校办学的特色与经验,向与会同仁进行了分享。其中,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办学特色在于其深厚的建筑学办学历史以及一批以院士和全国勘察设计大师领军的高水平教师团队,还有大量的国际化交流。华侨大学建筑学的办学特色在于其立足闽南当地与华侨文化的联系,将侨乡文化、闽南当地建筑研究、东南亚华侨建筑研究以及港澳台和东南亚的文化交流融入教学。深圳大学建筑学的办学特色在于其初步构建了城市空间信息协同的“三位一体”人居环境框架下的办学体系,将大数据背景下以智慧城市为核心的新型交叉学科内容引入教学。厦门大学建筑学的办学特色是从闽南的华侨文化、紧邻台湾的文化交流、经济特区、海洋文化等特点出发,整合厦门大学作为综合性大学的资源,不断挖掘有其自身特点的办学道路。

在各校本科专业建设情况交流部分,我校建筑学教研室主任陈艳艳老师就南宁学院情况、南宁学院建筑学办学特点、师资、应用型高校建筑学课程设置等内容,与各大高校建筑学院负责人进行了介绍,并就如何办好应用型高校建筑学专业与兄弟院校进行了探讨。

通过此次宣贯会,参会教师提高了对建筑学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认识。同时,通过对兄弟院校建筑学本科教学情况的交流,启发了专业教师对如何办好建筑学专业、如何办出有特色的建筑学专业、如何让建筑学教育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进行深入思考,对建筑学专业发展产生了促进作用。(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供稿  /文 吴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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